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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警方突查违法出租房

1999-01-19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刘晓玲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月15日讯记者刘晓玲报道:今天上午,一批违法出租房主,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。

朝阳区地处城乡结合部,外地来京人员较多,其大部分以出租房屋为落脚点。少数出租房主见利忘义,非法出租房屋,不履行应尽的治安责任,其房屋往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窝点和落脚藏身之处。

针对这一状况,朝阳公安分局加大了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力度,对违反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》的依法进行查处。近日,已有11户房主被处罚,25户房主责令限期改正。

由河北流窜来京的犯罪分子申战军、孙建华、李小清等人,于去年6月租住小红门郭村韦海生的三间出租房屋,并以此为“据点”,在京大肆进行抢劫,先后作案38起,抢得财物270余万元,去年12月28日,这一犯罪团伙被朝阳公安分局抓获。在调查中发现房主韦海生虽然办理了出租房屋手续,但是不履行治安责任,对这一犯罪团伙人员昼伏夜出的可疑行径,不闻不问,更未向有关部门反映,朝阳公安分局在查清其违法的事实后,于元月15日召开公开处理大会,依照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没收其非法所得2000元、罚款3750元,并吊销其租赁房屋安全许可证。

洼里乡仰山村15号房主周国庆(男,33岁)未办理出租房屋手续,擅自将两间房屋出租给一伙不法分子,窝藏盗版光盘37000余张,其中淫秽光盘881张。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于1500元的罚款,并责令其停止出租。

去年年底,朝阳公安分局打掉一盗窃15辆机动车的特大犯罪团伙,7名外地犯罪嫌疑人分别窝藏在管庄乡八里桥村53号司金荣,麦子店水东村115号刘贵兰(女,30岁)的出租房屋中,两名房主均未办理任何出租房屋手续,且房主刘贵兰不仅窝藏犯罪分子,而且与他们沆瀣一气,共同参与盗窃,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将刘贵兰刑事拘留,房主司金荣被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00元,罚款700元的处罚。

朝阳公安分局领导表示,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出租房主的处罚力度,今后对那些见利忘义,不履行治安责任,甚至姑息养奸,助纣为虐的房主,发现一个处罚一个,决不手软。同时,提醒广大出租房主引以为戒,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履行治安责任,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,要坚决予以制止,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。

图片说明:面对记者的镜头,房主韦海生表示他非常后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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